关于开展2015年“爱祖国、学法律、
创和谐”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
活动的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法学会:
根据省法学会下发的《关于2015年开展“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市法学会将正式启动2015年基层行活动。现将活动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时间:2015年6月开始至11月底结束。
二、参与人员
由各县(市)区法学会从政法院校的青年学生和本地政法实务部门中组织青年志愿者参加法治服务活动,为青年学生搭建了解基层法治需求、参与法律服务的平台,增强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对我国法治建设的认识,增强解决基层法治建设问题的能力。
三、活动内容
各县(市)区法学会要主动加强与当地团委、教育局、普法办等部门的联系和沟通;针对本地法治建设的实际需要,结合资源优势,注重发挥法律服务站的优势,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使活动面向基层党政领导干部,面向中小学学生,面向企业、乡村和社区群众。每个县都要选择2-3个街道社区、乡镇村屯或企业、学校等,重点开展好“普法四个一”活动,即:一堂法治讲座。组织青年法学教师、政法干警或青年志愿者,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讲座;一次法律服务。组织青年法学法律专家学者到当地法律服务站,面对基层群众开展法律咨询服务;一个模拟法庭。由青年志愿者编排一个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例,以模拟法庭形式进行演示,便于大家了解司法程序,学习法律知识;一场普法宣传。根据实际情况,利用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法律知识图片,制作宣传专栏,普及法律知识以及捐赠普法类图书等。
四、相关要求
1.各县(市)区法学会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活动的重大意义,做到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杜绝形式主义,注重工作实效,确保全面完成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任务。
2.要加强与团委、教育、司法等部门的联系和沟通,通力合作,确保10月31日前完成。
3.各县(市)区法学会要认真收集本地在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中的影像资料(包括录像、图片、文字等)。
积极推荐当地“法治文化基层行”的典型事例和先进经验,并将实施开展活动情况形成总结,字数1000-1500左右,附视频资料和图片4-5幅(要有图示:时间、地点、人物、活动内容),请于2015年10月31日前上报市法学会。
联 系 人:李婉轩 韩晓莹
电 话:3626695 3625595
电子邮箱:jlspfxh@sina.cn
四平市法学会
2015年6月30日